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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7月31日,中国北斗三号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正式开通,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国家层面持续强化政策支持,2019年《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提出“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应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正式发布,提出“深化北斗系统推广应用,推动北斗产业高质量发展”,同年,《“十四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提出“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2022年《“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进一步提出“实现北斗系统对交通运输重点领域全面覆盖”。中央及各部委密集出台文件,为北斗在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提供了顶层支撑。

     

    1、北斗规模应用

    北斗智能终端规模化应用是政策推动的重点方向:

    •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推动行业北斗终端规模化应用”;

    • 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监管与服务平台作用支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加快推动北斗终端应用”,“推动建成基于北斗的重载货车数字化动态监管体系”;

    • 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大众消费领域北斗推广应用的若干意见》提出“建设北斗车联网应用服务平台”,“扩大车载终端北斗应用规模”;

    • 此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等文件强调了北斗智能车载终端对于道路运输安全的重要作用。

     

    2、自由流收费

    • 2019年,交通运输部印发《数字交通发展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加快北斗导航在自由流收费等领域的应用;

    • 2020年,交通运输部在《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中进一步提出“探索推动北斗系统与车路协同、ETC等技术融合应用,研究北斗自由流收费技术”;

    • 2022年,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要积极探索“ETC+北斗”开放式自由流收费、车路协同等新技术的智慧应用试点;

    • 202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在《关于组织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重大战略区域规模应用方向)的通知》中提出开展基于北斗的公路自由流收费应用,推广北斗融合车载终端,搭建北斗自由流收费与动态监控云服务平台。

     

    这些相关的政策文件既形成了宏观指导,又指引了具体实施路径。